- 二十三岁那年,我包养过一名女学生。只要和我在一起,我就送给她一个保研名额,并且帮她摆脱她那个吸血鬼家庭。于是,这个长相清丽的学霸跟了我四年。家里破产后,父母相继离世,我被人毁了容,打断双腿。看着她和前任相拥而泣,满眼思念的样子。我不告而别,而她也从来没找过我。后来,我在街头卖唱的时候,她已经成为远近闻名的商业新贵,和前任婚期渐近。她看我的眼神,冰冷疏离。我自嘲道:“还恨我呢?”她却泪流满面:“是啊,恨不得你去死。”……再次见到沈明月的时候,我已经在这个城市当了四年的流浪汉,每天的收入来源是拿着一个破旧的话筒,当街卖唱。这一天,我像往常一样,拖着疲软的双腿坐在街头,靠着路人那么一点的善心,维持我的生活。街头人来人往,全是陌生的面孔,他们神色漠然的从我身边经过。就在我以为今天要挨饿的时候,一个穿着运动服的年轻女孩停在我面前,她看着我的目光无比怜悯。她没有问我会唱什么,只是将几张纸币放在我面前的破碗中,然后让我随便唱几句就好。我看着她清澈的目光,心里了然。女孩把我当乞丐了……她很善良,就像沈明月一样。面对我这样的乞丐,依旧想要维持我的自尊。可如今的我,已经没有任何自尊心。尽管如此,我拿起那个破...